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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多元成家法案新聞在台灣炒得沸沸揚揚,老爹跟我雖然在遙遠的加拿大,我們仍心繫著關係到同志基本人權的法案。我記得剛到加拿大,我們常常跟周邊的外國同志友人誇,台灣在亞洲是對同志最友善的一個國家,每年的同志大遊行,都吸引著成千上萬的人參加,甚至周邊國家的同志也組團來朝聖。但很怕朋友追問,台灣是否有法律來保障同志基本人權,此話一出,我們就怕之前說”友善環境”,外國友人可能認為我們是吹捧杜撰。20057月20加拿大國會通過性別中立的《民事婚姻法案》,自此加拿大從聯邦層面將同性婚姻合法化,這使得加拿大成為全球第四個在全國範圍內給予同性伴侶註冊結婚的國家,亦成為第一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美洲國家。這樣經過”法律程序”給予的友善環境,也吸引了許多同志想辦法移民至此,所以在朋友的聚會時,常常可以見到來自各國的同志朋友。

身為北美第三大城的多倫多,每年六月也會舉辦同志大遊行,但氣氛跟台灣傾向政治訴求為主軸不太一樣;氛圍比較像是嘉年華一樣,頗多著名的公司行號都會贊助花車,藉此打廣告,甚是政府機關也表態出席,更多的是許多社福機構,藉此告訴大家:「如果你是同志,我們在這裡協助你。」周圍的觀眾,也是攜家帶眷,很多小孩都跨坐在父母親的脖子上觀看表演,即便有許多表演著裸露著身體。或許這是機會教育最好時機,告訴孩子多元文化是他們社會重要的社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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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牽著伴侶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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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家庭支持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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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花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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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團體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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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伴侶扶養小孩

 

在加拿大求學生活中,在第一學期廚房課的夥伴就是一位女同志。當我看見她的facebook時,滿滿都是她跟她女友的甜蜜合照,還有參加彼此家庭聚會的照片。在她告訴我,在她的生活中,歧視根本沒有發生過,她們的家庭也樂於接受彼此的伴侶。有一次,她告訴我她在30歲前想結婚跟擁有孩子,我很羨慕,那是我們在台灣不敢有的夢想。走在多倫多的街頭,看見同志牽手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同志伴侶推著嬰兒車的景象也不難見到。記得上食物理論(The theory of food)課堂上,教授授課到一半,便把彩虹旗拿出來,進行同志友善校園的宣導教育,台下一百多個學生,包含各式各樣的膚色、種族、性別和國籍都靜靜聆聽著。求學這一年當中,從未聽見同學發表對同志歧視的言論。

 

前幾天看見”反多元成家法案”的基督教團體跟護家聯盟,聲聲口口說他們不歧視同志,只是基於聖經言論跟要守護一男一女家庭傳統價值所以反對同志婚姻。我想結婚是基本人權,同性戀也是人,你們阻擋別人爭取基本人權,就是歧視。我想上帝是愛每一個人的,不是只有獨鍾異性戀,很多同志也是有家庭觀念的,在我身邊生活在一起超過十年的同志伴侶比比皆是。有些人更把同性婚姻導致性解放綁在一起,實在很荒謬;在感情的世界裡,有人專情、有人博愛這是個別人性的差異,跟性取向沒關係。難道異性婚姻就比同性婚姻來的堅貞嗎?這是涉及到個人成熟度及價值觀的選擇,假如你跟你另一半處得不好,跟同性婚姻無關。

 

什麼是基本人權?想像一對生活多年的相愛伴侶,另一半因病住院時,她(他)的另一半可以有探視權跟簽下重大手術的權力;一起打拼多年的伴侶,好不容易累積了一些財產來安享晚年時,當另一半過世時,她(他)不會失去保障,仍因為繼承權而保有自足的基本生活。反對多元成家法案的人,請你們想想,你擁有這些權力,為什麼一樣身為人的同性戀者,不能擁有這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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